奉賢蕞新一波拆遷征地信息來了!涉及奉賢這些街鎮莊行伏羊節停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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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奉賢蕞新一波拆遷征地信息來了!涉及奉賢這些街鎮...莊行伏羊節停辦!
蕞近小編在奉賢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官網看到
又有一大波征地信息及擬征地信息公布了
以下信息來源自上海奉賢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網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6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279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東至規劃馳園路,南至建設用地,西至碧園路,北至聯系河
1、陳家村3組5094.7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4225.9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868.8平方米
2、陳家村4組28419.6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6636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432.1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51.5平方米
3、陳家村5組84.5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84.5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4、陳家村9組1181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1181.4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34780.2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2127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432.1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20.3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7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293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金海街道東至規劃用地,南至秀竹路,西至規劃用地,北至05-13地塊
1、石家村3組262.8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62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石家村5組204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04.4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3、石家村8組1202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1202.4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1669.6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1669.6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8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292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金海街道東至05-29地塊,南至規劃用地,西至湖堤路,北至規劃用地
1、石家村2組362.7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62.7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362.7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62.7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9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3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308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柘林鎮東至江海南路,南至14-01地塊、15-02地塊、15-07地塊,西至新糧路,北至09-01地塊、10-01地塊
1、南勝村前勝14組2145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120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24.6平方米
2、新塘村新塘11組5100.9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726.9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01.9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72.1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7246.3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5847.7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01.9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96.7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10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2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228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四團鎮 東至二泐港西側綠化帶,南至海丹路,西至66-02地塊,北至66-03A地塊
1、平南村7組19300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19300.4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前哨村6組9597.2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9597.2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3、邵靴村紅衛4組5667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5667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4、邵靴村紅衛5組3680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680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38244.6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8244.6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11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3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341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南橋鎮東至金海公路,南至G1503公路,西至金昊麗苑,北至江海河。
1、南橋鎮光明村4組159.8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118.3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1.5平方米
2、南橋鎮曙光村躍進8組2821.5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821.5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2981.3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939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1.5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13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5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448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設用地用途:二類住宅組團用地,商業服務用地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金匯鎮東至浦星公路,南至大葉公路,西至金碧路,北至規劃迎橫路
1、新強村金建3組8743.5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8354.3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89.2平方米
2、新強村金建4組35571.7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35352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218.9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3、新強村金建5組9558.2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9558.2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53873.4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53265.3平方米、建設用地218.9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89.2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14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433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東至瓦洪公路,南至蘭博路,西至空地,北至空地
1、集賢村5組2400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386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3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2400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386.8平方米、建設用地13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滬(奉)征地告〔2022〕第15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,2022年03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〔2022〕398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:上海市人民政府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圍):奉賢區南橋鎮東至滬杭公路,南至民宅,西至上海市第31機動車安全監測站,北至奉賢區職工培訓學校
1、南橋鎮江海村秀南2組2400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400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以上合計征收土地2400平方米,其中農用地2400平方米、建設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29號
馮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8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馮橋村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柘林鎮,東至現狀污水廠,南至海龍路,西至農田,北至海思路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0號
營房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8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營房村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柘林鎮,東至現狀污水廠,南至海龍路,西至農田,北至海思路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1號
廟涇村1、2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5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廟涇村1、2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南橋鎮東至金匯港,南至仁愛路,西至文耀路,北至浦南運河
二、用途:商業服務業用地,文化用地,公共綠地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3號
金星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20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繼光8.9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金匯鎮東至規劃一路,南至匯中河,西至16-09地塊,北至金匯工業路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4號
東星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21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2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金匯鎮東至05-05地塊,南至05-04地塊,西至金閘公路,北至金發路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2號
南渡村扶欄2、11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7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南渡村扶欄2、11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西渡街道 東至扶攔路,南至D-01-13地塊,西至南橫涇,北至西閘公路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6號
江海村秀南9、10、11、12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30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江海村秀南9、10、11、12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東至滬杭公路,南至規劃地塊,西至浦衛公路,北至規劃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7號
呂橋村2、8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30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呂橋村2、8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東至滬杭公路,南至規劃地塊,西至浦衛公路,北至規劃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填寫現行執行文件,如: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發〔2017〕15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8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0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2.3.4.5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 東至奉新港、南至地塊、西至蔡橋西港河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39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3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5和平5.7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東至規劃地塊、 南至蔡橋高家港、西至規劃地塊、北至金奉界河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0號
墩頭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3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2.3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東至規劃地塊、 南至蔡橋高家港、西至規劃地塊、北至金奉界河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1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8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7.8.9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 東至奉新港、南至地塊、西至鎮界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2號
墩頭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8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華星1.2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 東至奉新港、南至地塊、西至鎮界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3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2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和平5.7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東至規劃地塊、 南至小石橋港、西至規劃地塊、北至鎮界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4號
墩頭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2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3.4.9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、金匯鎮東至規劃地塊、 南至小石橋港、西至規劃地塊、北至鎮界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5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4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1.6.10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東至奉新港、南到地塊、西至金奉界河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6號
墩頭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4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1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東至奉新港、南到地塊、西至金奉界河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7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9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和平2.3.8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 東至地塊、南至二橋河、西至地塊、北至三橋河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8號
二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9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9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 東至地塊、南至二橋河、西至地塊、北至三橋河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49號
蔡家橋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11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4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奉城鎮 東至蔡橋三組排河、南至地塊、西至金奉界河、北至地塊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51號
南渡村扶欄3、6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31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南渡村扶欄3、6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西渡街道 東至西閘公路,南至文怡花園,西至扶欄3組,北至閘園路
二、用途:社區級公共設施用地(社區行政管理用地)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52號
楊王村西湖2、4、7組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0〕92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楊王村西湖2、4、7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南橋鎮東至光錢路,南至光語著、禹州,西至光賓路以西約125米,北至空地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53號
水產中心場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32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\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青村鎮 東至姚家村八組河、南至16-02地塊、西至南明路、北至繼芳橋路
二、用途:商業服務業用地,文化用地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滬奉預征地告〔2022〕第54號
姚家村擬征地范圍內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:根據滬奉規劃資源選預〔2022〕32號,國家擬征收你村8組范圍內集體土地。
一、位置:奉賢區青村鎮 東至姚家村八組河、南至16-02地塊、西至南明路、北至繼芳橋路
二、用途:商業服務業用地,文化用地
土地補償費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青苗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附著物補償按《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(2020)》(滬規劃資源規〔2020〕20號)進行補償;
房屋補償按《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定》(滬府規〔2021〕13號)執行;
被征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《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》(滬府規〔2022〕3號)執行。
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復雜嚴峻,輸入性、流動性、聚集性傳播風險警報并未解除。為以更嚴更實更細的防控舉措堅決鞏固守住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經研究決定,2022上海莊行伏羊節停辦,給您帶來不便,敬請諒解!
疫情尚在、風險猶存,請市民收住驛動的心、管住跳躍的腳,構筑聯防聯控、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,共同守護美好家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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